关于开展对外合作协议统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贺念发布时间:2016-10-12浏览次数:2212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2017年我校将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,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《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》(校迎评办[2016]3号)要求,对学校对外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全面统计、梳理,请各学院、部门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。

本次统计的合作协议,是指以学校名义与其他法人机构签署的联合进行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生产服务、技术创新、经济合作等活动的协议,不含单纯的学生实习协议。其他法人机构包括:学术机构如高校、科研院所等;行业机构和企业;地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。

注意事项:

1. 协议以具有实质性合作内容为标准,如只有协议文本,无实质性合作事实,则不予统计;如合作协议已经到期,但双方仍在进行合作且准备续签,则应统计。

2. 对于前期已在我处报备的协议(详见附件2),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(协议复印件),新签协议及未报备的协议,可直接在附件1(《江汉大学对外合作协议项目表》)中填写并附协议复印件。

3. 合作协议为截止到2016930日仍在执行的协议。

4. 请各单位于1018日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送交社发处(J16C307),纸质档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联系人:陈丹

电话:84238790,邮箱:1437870261@qq.com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附件1:江汉大学对外合作协议项目表 .docx

附件2:江汉大学对外合作协议项目备案表.doc

 

  

  

服务社会与发展规划处

20161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