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,如以论文为主的评价导向、有些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政策理解不到位等。本文通过对成果转化的主体、内在动力、行为机制和执行过程等方面进行分析,从高校成果转化管理的视角出发,将高校成果转化存在的具体问题分为不愿为、不敢为、不好为、不会为和不作为五种类型,在对这五种类型问题的成因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及对策建议。
今天,武汉科技创新将推出第一篇文章《干货!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全面解读③》。
通过对成果转化的主体、内在动力、行为机制和执行过程等方面进行分析,从高校成果转化管理的视角出发,本文将高校成果转化当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大致罗列,并将这些问题分为不愿为、不敢为、不好为、不会为和不作为五种类型,在对这五种类型问题的成因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及对策建议。

☉学校领导对成果转化不重视;
☉管理部门不重视;
☉教师们不关心。
☉学校领导没深入学习了解国家政策,或认识高度不够,或被大学排名主要看文章的风气所影响;☉分管校领导不重视,或工作难度大,相比其他工作,成果转化工作难出成效,或机制不灵活,干多干少一样;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、岗位考评等指标中,专利和转移转化业绩所占权重较小。
(1)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未到位的,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培训和动员。可以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省市各级党校多组织成果转化管理改革、创新政策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课程,加强对高校和地方领导干部的培训,对党中央、国务院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,要加强政策宣讲和工作动员。
(2)高校成果转化管理干部不重视的,首先要解决校领导重视的问题;然后由校领导牵头,加强成果转化工作与人事、国资、财务等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,将成果转化的繁重任务分解;最后理清关系,行政管理的事务由学校行政部门来做,适合外包的业务可以调动市场化机制,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做。
(3)教师不重视的问题核心是政策导向,应修改人事制度,加大专利及转移转化成效在项目结题、职称评聘、岗位考核、博导选聘以及学生创新创业评价等方面的权重,鼓励广大师生参与成果转化。浙江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的在岗兼职和离岗创业管理办法,值得各高校借鉴。
☉领导干部不敢从事成果转化;
☉国有资产流失防控、无形资产经营管理增值保值压力大。
☉虽然国务院有规定允许领导干部从事成果转化,但各级组织部门没有明确文件,且纪检部门经常巡视和检查;
☉科技成果价值难以准确评估,无形资产入账时的价格并不能准确代表成果价值,且后续的非管理因素对无形资产的增值保值影响巨大,但目前没有明确的免责机制和规章制度,无法从制度上保护成果转化人员。

针对不敢为的问题,各级组织和纪律部门应出台管理办法和细则,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》、国务院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>若干规定》(国发〔2016〕16号)文件精神,明确学校领导干部从事成果转化的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。
另外,巡视、审计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,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规律的认识,不要将其与固定资产经营的增值保值同样对待,并加强容错免责机制建设。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明确“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科技成果作价投资,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发生投资亏损的,由高校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后,不纳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,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”,该政策值得全国推广。
☉人、财、物投入不够;
☉高校成果与企业需求失配;
☉成果供需对接不顺畅;
☉研究生参与转化无法享受税收优惠。
☉领导不重视,部门协调不到位,社会资源和力量利用不够;
☉学校技术成熟度不高,缺乏中试等中间环节,企业需要短平快的成果和项目,不愿意投资前端基础研究;
☉真实、可靠、有效的需求少,出于商业保密需要企业不愿意提供,或有关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不真正地分享供需信息;

不好为的问题一般涉及多方主体,如上级部门、人财物投入、国家政策/信息/资源支撑、校企研发断层等,这些问题很多是传统老大难问题。针对不好为的问题,建议采取以下相应措施:在人财物投入方面,建议想办法让领导重视,争取多方支持;税收问题建议税务部门出台补充政策,完善相关细则;科技、知识产权、经信、组织或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,以人才和知识产权为核心,将高校的创新要素和资源整合,加快流通和转化;由政府牵头,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如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、中试基地、校企合作研发平台、技术转移平台、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孵化器等建设。
☉顶层设计不合理,没有与学校规划发展统筹,全校只有个别部门孤立地从事成果转化工作;☉成果参展、成果对接等事务性的工作居多,专业服务不够。
☉没及时了解国内外经济和科技形势背景,政策学习不够;☉国家、教育部文件没有说明文件、操作细则和案例指引;☉学校领导对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学习不到位,没有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与学校的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研研究等中心工作统筹考虑;☉国家和相关部门没有实施细则,学校成果转化管理部门经验和能力不够;☉有些学校不知道怎么出台,想参照其他学校的做法,但大部分学校都未出台,另外有少数高校不想出台;☉学校未组建专门部门,人员配置不到位,缺乏长期合作的第三方成果转化服务机构;☉没有与专业的法律、税务和技术转移、产业孵化服务机构合作;☉现有团队人手不足,专业服务能力不够,无法提供知识产权布局、项目融资、产业孵化等专业服务或没有与专业的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合作。
针对不会为的问题,需明确成果转化的核心是专业能力建设,即专业团队及服务水平建设。首先,各单位成果转化部门要加强交流,主动向管理改革先进高校学习。其次,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应该多组织培训。另外,建议各高校设立专门的成果转化管理部门,同时签约数个校外技术转移专业服务机构,内外结合,协同推进成果转化工作。校内管理机构负责工作目标制定、任务分解和考核,市场化的校内衍生机构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市场化、专业运营服务,如知识产权挖掘、布局、运营,技术推广和产业孵化等。这样不仅可以化解学校编制不多、人手不够的矛盾,还可以解决学校经费不足、能力不足、动力缺失等难点。
☉落实教育部文件不到位;
☉工作浮夸,搞形式主义;
☉时间上工作推进慢。
☉领导不重视、不作为,督办不到位;
☉不了解成果转化实际情况,盲目乐观;管理部门做表面文章,编造虚假报告;宣传部门夸大其词,领导把关不严;
☉学校内部督办不到位。针对不作为的问题,需加强工作督办、检查和考评,对于做得好的加强宣传示范,对于行为慢、效果差的加强通报、批评或惩处。
策划: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局
运营:长江日报光谷编辑部
资料来源:中国高校科技
编辑: 薛婧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