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汉大学大学生服务社会公益项目实施方案

发布者:张梦羽发布时间:2016-03-02浏览次数:2623

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公益组织的建设和发展,积极倡导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公益服务理念,引导全校师生投身公益服务行列,提高服务社会意识和水平,共同建设文明城市,着力全方位打造公益服务品牌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的领导,江汉大学大学生公益服务项目由共青团江汉大学委员会(下简称为“校团委”)统一组织实施。

二、项目确定

经校团委与江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(下简称为“基金会”)协商,2015年的服务社会公益项目以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中心城市,创建和谐社会,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为目标,倾力打造江汉大学大学生服务社会的公益品牌,拟定四个品牌项目:义务支教、义务法律服务、科教人文服务和文明乘车服务。

三、任务分解

1、基金会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与落实;

2、校团委负责整个项目的方案执行;

3、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由涉及到的部门和学院负责;

4、基金会会同校团委负责对项目的检查与落实;

5、校团委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及成效评估,并把项目的运行情况及资料报基金会备案、存档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项目确定阶段(3月)

2、项目实施阶段(3月—11月)

3、项目总结阶段(11月—12月)

五、项目总结与表彰

1、总结方式

通过中期考评、工作总结、项目答辩、经费审查、成效评估等环节,对入选的2015年公益项目进行总结考评,形成项目总结材料,并评选出优秀项目。

2、奖励方式

经过总结考评,对获得优秀评价的项目,除全额拨付项目预定经费外,还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相关评选活动,对在项目执行中,工作态度认真,项目推进积极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广泛关注的项目参与人员,给予一定奖励。

江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共青团江汉大学委员会

2015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