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 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4-17浏览次数:2309

关于开展 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专项小组、学院、单位:

为贯彻落实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,根据《江汉大学关于开展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》(江校〔20158号),谋划校、院“十三五”规划工作,经校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决定近期组织全校开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调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调研目的

围绕学校的办学理念、发展定位、发展目标,综合考虑规模、结构、质量的关系,从体制机制改革、相关配套政策的制订完善、管理措施等方面开展学校“十三五”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。理清发展思路,提出发展主题、主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,初步筛选重大项目,完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。为科学编制“十三五”规划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。

二、调研内容

1.政策调研

通过调研,了解和把握国家、地方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政策。

2.外部形势调研

通过调研,对国家、地方经济发展状况,高等教育发展形势,兄弟高校发展现状、经验和做法以及自身所处位置做出基本判断和估价。

3.自身发展情况调研

通过调研,掌握“十二五”目标落实情况、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并进行绩效分析,摸清学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提出“十三五”发展目标、总体思路、主要政策和措施的设想与建议。

三、调研形式

调研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、网络调查、问卷调查、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,各专项小组、学院、单位自主确定调研形式并组织调研。

赴外校调研原则上以市内高校为主,赴市外高校调研由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专项小组、学院、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明确专班负责,制定调研方案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、亲自部署,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、带头参与,工作专班要认真履责、抓好落实。

2.要认真组织开展调研。要切实深入开展调查,做到调研和谋划相结合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力求报告全面、系统、准确、客观,各种数据统计一定要做到真实、详实、具体。

3.及时报送调研成果。各专项小组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,并于5月底前将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同送交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,报告包括“十二五”规划落实情况、“十三五”规划基本思路和相关建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4月16